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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MOMO廢車不回收 年耗萬元傷荷包
環保署今天提醒,家中一輛廢車不回收,恐怕荷包大失血,初估每年至少多花新台幣一萬多元,甚至造成環境髒亂,得不償失。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說明,民眾如果將已不再使用的廢車停放在自家門口空地上,不僅無法領取回收獎勵金,還要繳牌照稅、燃料費、保險費及未驗車的罰款等費用,初估每年至少需花費一萬六千兩百廿元。
環保署認為,除了上述金錢損失外,如果車輛被偷竊恐成為犯案工具,造成社會治安問題,且廢車占用道路也會造成環境髒亂,更可能危害民眾行車安全,所要付出的代價實在難以計算。
環保署說,民眾可循兩步驟回收廢車:「找回收商」,透過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「0800-085-717」或環保署資源回收網(http://re-cycle.epa.gov.tw/Recycle/)查詢登記受補貼的合法廢車回收商,自行與回收商約定拖載時間地點進行回收。第二個步驟記得「拿聯單取車牌」,回收商會提供「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」給車主,車主除可向環保署申請回收獎勵金(汽車一千元、機車三百元)又能做環保維護市容,是一舉多得。
環保署呼籲,民眾如果有發現廢棄車輛,可以抄下車牌、廠牌、顏色、車型及所在地址,無牌車可向地方環保機關通報,有牌車向警察單位通報處理,以具體行動還給大眾更舒適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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